今日锐评 | 心中无戒尺 焉能不迷失

发布者:纪检监察审核发布时间:2024-05-21浏览次数: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可以毫不讽刺地说,直至我被留置后,办案人员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递给我,带领我一起学习时,我才知道条例还有2003版、2015版、2018版的区分……”近日,有媒体披露了四川省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忏悔书的内容。他不注重党规党纪学习,纪法意识淡薄,底线不清、界限不明,思想滑坡、行动偏航。

  党纪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尺,心中标尺清、刻度明,思想才不会出格、行为才不会逾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了更明确的行为边界,织就了更严密的制度笼子。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需要用心学习、深入了解掌握每一条纪律条文,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标尺牢牢记在心中。然而现实中,有的认为没必要学,认为“学规是为了不违纪,不违纪就不需要学规”,自己本就老实本分,用不着学;有的认为学了没用,自己既不是领导干部也不在关键岗位,也没有违纪犯错的条件、资格;还有的不知其重要,对日常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等不重视,能躲就躲……凡此种种,不把党规党纪学习当回事,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不善于在吃别人的“堑”中长自己的“智”,慢慢地就会将纪律规定抛诸脑后,进而因为对党规党纪不熟悉、不敬畏而被“围猎”、栽跟头。

  从纪律教育到纪律自觉,从他律要求到内在追求,关键是要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对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方能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要联系实际、时时对照,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及时涤荡思想尘埃、校正行为偏差,心里多“咯噔”几下,面对诱惑才能做到心中有戒、行不逾矩。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日常生活的点滴,为官、干事、做人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决不越雷池半步,违反原则的事坚决不办。

  我们党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依规依法履职用权、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的实际成效。(张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