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学生会成员每月考核制度

作者:院学生会 2012/11/10 12:00

为了加强院团委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督促学生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树立高度责任感,保持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项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时间:
每月10日前。
二、考核内容:
  1.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
  2.工作态度
  3.工作能力及办事效率
  4. 例会工作出勤情况
三、考核细则 :
 1、按照百分制, 20分为基础考核分由办公室完成,各部长、分管书记助理、副主席及主席打出相应负责的考核分,合成最终考核成绩。例会每周一次要求各部部长、副部长及部员均要参加例会。例会开始前由办公室进行点名。无故缺席者一次扣除5分。第三次无故缺席就自动退出。若有事情可以向办公室请假,请假者每次扣除2分。每月请假超过三次给予另外扣除5分。例会期间每位出席会议的学生干部都有权对本部门或全局性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被采纳将给予5-10分的加分。日常工作表现突出可申请加分,经老师批准即可加5-10分。
  2、干事考核:基础分20分加减分+部长、副部长30分+分管副主席(书记助理)30分+主席20分。
 3、部长、副部长考核:基础分20分加减分+自评分20分+分管副主席(书记助理)30分+主席30分。
 4、主席团成员考核:基础分20分加减分+自评分20分+互评均分30分+老师30分
 5、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个月考核成绩在80-89分以上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60-69分将予以警告处分,60分以下直接除名。每个学期结束进行期末考核,考核取这学期的平均值。基础分考核由办公室每个月进行统计一次并在例会上宣布。
四、考核细则实施部门:
 1、由主席团、办公室,各部长、副部长组成。 2、办公室主要负责平时表现的考核。 3、部长、副部长考核由办公室主任和主席团联合考核。
五、注意事项:
 以上考核制度,不仅作为每位学生干部平时工作的考核,同样在评优和升职中将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此外它也将作为入党的考察项目之一。每学期结束由学生会主席团对每位学生干部进行总评分统计。此制度从产生之日起开始实行学生干部需给予重视且能自觉严格遵守。考核制度实施由全体学生干部共同监督。 对优秀的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予以惩处。 作为一名学生干部有责任、有义务地做好该部门里的每一项工作希望大家能够共同把我们学院的学生会建设得更好,共创我院美好明天!


主席团分工:
主席吴梦尧分管:宣传部、体育部、外联部
书记助理黄宁分管:办公室、实践部
书记助理施亚楠分管:秘书处、组织部
副主席姚麒分管:文艺部、女生部、生活部
副主席李晶晶分管:安全部、学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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